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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理工大学网络服务备案申请表
2018-11-30

默认情况下校内IP地址不给校外提供服务,若需要对校外服务,请认真填写附件内容,并严格按照一下要求执行。

 

1.我校各部门需要开通服务器、提供网上应用服务的,须到信息技术研究所对网络服务进行登记、备案,经审批后方可开通。
2.服务器所提供的应用服务、内容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的规定,网络服务只能提供所申请的信息服务,不得擅自提供其他信息服务。
3.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运营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提供信息服务的部门对本部门的网络服务的信息安全负责。
4.网络服务必须使用信息技术研究所分配的固定IP地址,不得随意更换IP地址。
5.网络服务必须专人专管专用,不能为其他人或为其他目的使用。
6.网络服务的操作系统须按“最小化服务”原则进行安装,为确保信息安全,要从服务器上删除与服务无关的所有软件包、工具、脚本程序、数据文件等。
7.网络服务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软硬件,对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和应用服务软件进行正确、完整的配置,进行安全测试之后才可以连接到校园网上。
8.网络服务管理员需对系统进行安全监控,经常检测系统安全漏洞,及时进行系统升级。
9.网络服务管理员要作好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,保证及时恢复系统和数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