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备案管理工作,网络直播单位认真参考附件的填写说明,认真填写备案表,制定网络直播应急预案,做好直播内容的审核、信息安全管理、应急处置、技术保障等工作,设定不少于30秒的直播延时,并对互动环节实行先审后发。
网络直播至少提前4日向所在区(西青区)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备,至少提前2日报送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移动处,对于不适合直播的予以驳回。
如未履行备案手续、备案未通过执意开展直播或超出备案范围进行的直播,由此造成的舆情和不良影响,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会同其它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。